关于开展2014年省战略性新兴产业骨干(培育)企业认定申报的通知 穗经贸函〔2014〕970号
来源: 发布时间:2014年10月10日

各区、(县级市)经贸部门,各有关单位:
现将《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开展2014年省战略性新兴产业骨干(培育)企业认定申报的通知》(粤经信创新函〔2014〕19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申报:请认真学习和领会《通知》精神,把握好申报的方向和条件,积极高效地组织做好申报工作。请各有关市属企业集团发动下辖企业向所在的区、(县级市)经贸部门报送。
二、申报条件:申报单位必须是广州市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申报领域仅限高端装备制造业的智能制造。
三、材料要求:申报单位按照《通知》要求在10月21日前通过网上办事大厅窗口完成网上填报,并将1式3份纸质申报书连同相关证明材料(见《通知》附件3)于10月16日前提交至各区、(县级市)经贸部门。
各区、(县级市)经贸部门对企业申报材料核实无误后,在申报单位提交的申报书“推荐部门意见”栏左侧加盖公章后,于10月21日(星期二)前将申报材料1式3份(含电子版)报市经贸委技术进步处(邮箱:jmwjsjbc@gz.gov.cn)。


广州市经济贸易委员会
2014年9月 26日



(联系人:市经贸委,朱裕忠,电话:83123943)


附件:
通知附件.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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