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珠发力助推新兴金融发展 众企业获一揽子扶持
来源:广州日报 发布时间:2016年06月28日


 创新发展看广州


 去年以来,琶洲互联网集聚区的加速崛起吸引了众多关注的目光。如今,海珠区创新发展再出新招,《海珠区促进新兴金融集聚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重磅推出。新兴金融将与互联网两翼齐飞,带动海珠加快创新发展的步伐。海珠区将对符合资格的新兴金融机构提供资金补助和一系列配套政策进行扶持,吸引优秀新兴金融机构进驻。

 精准培育新兴金融产业

 海珠区现有法人企业三万余个,市场主体活跃。过去五年,该区地区生产总值年均增长10.9%,2015年达1422.33亿元,第三产业对经济增长贡献率超过九成。会展、现代商贸、科技服务、文化创意等四大战略性主导产业实现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三成,尤其是今年一季度,上述四类企业注册户数同比呈两位数增长,信息技术服务、新兴金融、生物医药、法律服务和商务咨询、都市旅游等一批战略性新兴产业也加速集聚,各类金融服务需求与日俱增。

 据海珠区金融工作局初步统计,去年区辖金融机构本外币存款余额3000多亿元,贷款余额近2000亿元。新兴金融业态发展迅猛,尤其是民营机构表现突出。

 牵头草拟《实施意见》的海珠区金融工作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海珠发展金融业,不仅产业条件成熟,区位交通和生态环境也适宜。海珠既有重要口岸黄埔古港,又有“中国第一展”广交会,还有国家级湿地公园海珠湿地。作为市中心的岛区,水陆立体交通网络便捷,半小时内可到白云机场。

 发展金融以什么为重点?创新是个窗口,新业态是方向。依托琶洲互联网创新集聚区、南中轴及中大国际创新谷、海珠湾滨水区、广州互联网金融产业基地等创新型平台建设,新兴金融呼之欲出。尤其是琶洲互联网创新集聚区,靶向中国最具影响力的电子商务和移动互联网产业集群,已陆续引进了腾讯、阿里巴巴、复星等名企,带动该区互联网软件业营业收入同比增长一倍以上,批发零售业网上销售额同比增长近五成。新业态的高速发展与新兴金融的萌芽成长,两者互相催化、伴生共长。

 多举措力促新兴金融发展

 新兴金融怎么培育?《实施意见》明确了发展新兴金融产业的思路,接下来将着力引导区内行业龙头、创新型企业开拓新兴金融领域相关市场,探索新金融服务模式;鼓励新兴金融产业载体建设,充分依托行业协会和领军企业的号召力,集聚股权投资、融资租赁、互联网金融等金融新业态,为广州加快建设现代金融服务体系贡献力量。

 为鼓励新兴金融机构落户发展,《实施意见》明确提出设立海珠区新兴金融发展扶持资金,用以扶持新兴金融相关组织机构、人才的集聚发展以及金融产业载体建设发展。还对新兴金融机构的行业分类进行了实操性解读,强调必须是经国家、省、市金融监管部门或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相关备案手续齐备,依法依规诚信经营。

 此外,对在宣传金融产业政策、协助或自主引进新兴金融相关组织机构、举办重大金融活动等方面具有突出表现的相关行业协会、金融文化教育及会展服务等机构,以及对新兴金融有带动作用的传统银行、证券、保险机构及其省级分支机构,符合条件的也参照相关标准补助。相关企业欲查询具体信息,可登录:http://xxgk.haizhu.gov.cn/gov/HZ00/201602/t20160229_332169.html

 鼓励各类资本抢占新兴金融发展先机

 记者了解到,目前已有很多新兴金融机构进驻海珠抢占先机。海珠区也在加快新兴金融产业载体的建设步伐。

 目前,该区已联合广州地铁集团,在琶洲推出广州互联网金融产业基地万胜广场,形成“地铁总部枢纽+金融+商业”的新兴金融综合园区。广州地铁集团积极开拓金融板块,利用发债、融资租赁、小额贷款等新兴金融工具促进产业链融资,并整合拓展广州地铁地产资源,探索金融产业新模式。位于地铁4号线、8号线万胜围站上盖、与国际金融城隔江相望的万胜广场,正面向新兴金融机构推介,园区写字楼总面积近8万平方米,超甲级配置,市场反响热烈。海珠区为其提供优惠的配套政策及优质的政务服务,距离万胜广场仅1公里左右的广州市政务服务中心琶洲分中心,作为全国首家4.0“互联网+”政务服务中心,已于20日正式落地对外运行。

 下一步,海珠区还将结合中大国际创新谷规划布局,谋划建设科技金融园区,引进股权投资及上下游服务机构,以及高增长性高新技术企业,促进科技、金融与产业融合发展,欢迎境内外各类资本和专业化的第三方机构参与合作。

 ●鼓励新兴金融产业集聚和发展壮大:

 企业获市级奖励的,按50%额度予以区级配套,最高200万元;年营收达1000万元至1亿元的可获业务奖,最高150万元。

 ●鼓励新兴金融产业载体建设发展:

 园区投资主体建设补助最高500万元,参考每年引进企业数量和发展质量效益,运营机构另外可获得运营补助。

 ●鼓励新兴金融相关机构入驻园区:

 购置办公用房每平方米补助1000元,租赁办公用房三年内按市场租金参考价50%补助,最高均为3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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