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创新生态系统是广东创新发展的基础
来源:南方日报 发布时间:2016年10月10日

 近日,国务院正式批复广东系统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方案,试验方案提出将广东打造成为我国创新驱动发展先行省,为我国推进全面创新改革和建设创新型国家探索有益经验、提供引领示范,这是国家在新时期赋予广东改革与发展的新使命。十八大以来,广东把创新驱动发展作为经济社会发展核心战略和经济结构调整总抓手,着力在建设创新生态系统、促进科技创新与产业相衔接、以产业转型升级牵引新旧动能转换、加速创新空间组织的重构、打造开放创新高地等方面进行了积极有效的探索,使之成为支撑广东创新发展的五大支点。其中,创新生态系统建设是广东创新发展的基础,所取得的成效尤为突出。

 创新生态系统:创新范式的转变

 从20世纪后半期以来,创新范式先后经历了线性的技术政策、非线性的创新体系及动态非线性的创新生态系统三个阶段,其中前两种范式的代表分别是20世纪60至80年代的日本和20世纪90年代至21世纪初的北欧。技术政策范式政府作用的重点在于提供研发投入;创新体系范式要求政府提供框架性政策。自美国总统科技顾问委员会(PCAST)于2004年发表题为《维持国家的创新生态、信息技术制造和竞争力》和《维持国家的创新生态:维持我们科学和工程能力的优势》两份报告以来,创新生态系统则成为各国实施创新政策中高度关注的重点。创新生态系统的兴起体现了技术——经济范式转换的新动向,改变了人们对于创新驱动和经济发展内在机制的认识,并推动创新的系统范式从工程化、机械型走向生态化、有机型。创新生态系统来源于以生物学隐喻来揭示创新的系统范式,其基础是承认人类社会是一个生物系统,它具有多样性、自组织性、开放性和动态性。在生物学中,一个自然的生态系统是由一个群落的生物体相互作用及与环境的作用所构成,而创新生态系统则可以看作是一个区间内各种创新群落之间及与创新环境之间,通过物质流、能量流、信息流的联结传导,形成共生竞合、动态演化的复杂系统。如果把传统的技术政策和创新体系范式比喻为致力于调整准确度、精密度和生产率的“工厂”,那么可把创新生态系统比拟为把各类物种融合从而创造出全新且不可预料的动植物群的“雨林”。

 创新生态系统的本质是追求卓越,主要由科技人才、富有成效的研发中心、风险资本产业、政治经济社会环境、基础研究项目等构成。企业家资源、科技资源和金融资源是创新生态系统的最重要元素,与之相对应的则是市场生态、科研和人才生态及金融生态,而政府的主要角色也就在于建立和维护这些生态。具体到我国而言,创新生态视角下的政府职能包括:营造市场化法治化的营商环境,降低营商成本(搜寻、物流、行政等成本);主导或引导建立要素组合风险分担和要素组合收益保障机制;打通要素联结的通道等。

 围绕企业家资源、科技资源和金融资源三者的培育建设创新生态系统

 有效的创新生态系统是创新驱动发展的基础。广东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过程中紧紧围绕企业家资源、科技资源和金融资源三者的培育进行制度构建和环境重塑,从而促进创新资源集聚和链接。

 围绕企业家精神的培育夯实创新生态的土壤。广东通过在行政审批和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建立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制度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等方面先行先试,厘清政府与市场关系,营造市场化法治化营商环境,释放市场活力。自2012年起,深圳、珠海、东莞、顺德等广东省多个地市区率先在全国进行商事登记制度试点改革。2014年初,改革全面推开到广东全省。截至2015年底,广东商事主体数量达776万户,比2010年净增300多万户。与此相应的是内源型经济的发展,广东民营经济占比由2010年的49.8%上升到2015年的53.4%。良好政府和市场互动不仅激发了全社会的创业激情,为企业提供了完善的产业配套,也加速了创新资源在广东的集聚。

 围绕科技资源的提升培植创新生态的种子。2014年以来,广东大力推进以促进科技创新为中心的创新体制机制改革,通过市场主导与政府引导相结合,培育多元化的、有活力的创新主体,加速弥补科技创新短板。一是强化企业的创新主体地位。二是加强高等学校创新能力建设。三是加快培育发展新型研发机构,这些新型研发机构逐渐成为推动广东创新驱动、产业转型升级的“熊彼特动力”,成为破解科技与经济发展“两张皮”难题的新平台。复杂多样的科技创新生态使创新的种子不断在这里生根发芽。

 围绕金融资源的成长注入创新生态的肥料。实现创新(业)者与投资者的牵手、解决融资问题是实现创新或创新驱动、经济发展实现“惊险的跳跃”的关键一环。近年来,广东倾力打造以创新链为中心的金融生态系统建设,重点解决创新(业)融资难问题,先后出台了《关于广东金融业促进创新驱动发展的若干意见》《广东金融生态环境建设指导意见》和《广东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实施方案》等,创下多个“全国第一”,如创建全国第一个“互联网+”众创金融示范区,全国第一家民营银行暨互联网银行开业,国内第一个开展互联网非公开股权融资试点等,形成了包括创业投资、证券交易所、新三板、区域性股权市场、银行间交易市场和“互联网+金融”在内的多元化多层次创新融资体系,优化了金融生态环境,降低了创新创业的风险,形成了研发质量与创新投资的良性循环,加速了研发成果和创业人才在广东的集聚。

 广东建设创新生态系统的几点理论思考

 目前,广东在市场化法治化的营商环境、科技成果产业化机制、产业配套能力以及创新的国际化方面,已经走在全国前列,正在促成一个具有正反馈效应的综合创新生态圈。这一实践及其效果表明,经济发展和创新驱动并非工程式,而是一个雨林式的繁育过程。

 首先,尽管经济发展并非完全是自发的过程,但只要具备一定的生态环境,经济中的要素将会自发成长并不断地相互链接,并产生不可预料的经济绩效。增在经济发展中,不能把创新驱动等同于科技创新或企业家的“创造性破坏”,而应看到,企业家精神的“创造性重组”(实现要素之间的连接),才是实现产研融合进而实现创新驱动发展的关键动力。

 其次,创新驱动发展的实现,需要“有效市场+有为政府”的双轮驱动,而“有为政府”的主要作用应该是消除创新生态系统的功能障碍,而不仅仅是如传统理论所强调的维护竞争秩序、保护(知识)产权和投资于基础或前沿科学研究,更不是直接干预创新创业过程。在创新创业促进和风险投资领域,政府往往可以扮演催化剂的积极角色,但是也要注意激励机制的构建。此外,在创新生态系统建设的初期阶段,政府还应在协同配套的制度体系构建方面发挥基础性的作用。

 作者系华南师范大学华南市场经济研究中心教授、博士生导师


 本文系打造“理论粤军”重点课题“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条件下广东地方政府职能转变研究”阶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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