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批市属交易场所接入广东省地方金融风险监测防控平台
来源:广州商品清算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7年07月24日

为了加强各类交易场所的监管、有效防范金融风险,更好地保障广大投资者的权益,日前,广东省地方金融风险监测防控平台与广州商品交易所(简称“广商所”)签署业务合作协议。双方就统一清算、交易信息登记服务等内容达成一致意见。按照广东省和广州市政府的要求,辖区内交易场所近期将接入广东省地方金融风险监测防控平台,广商所成为广州市首批签约的交易场所。

广东省地方金融风险监测防控平台作为省、市重要的金融基础设施,依托广州商品清算中心(简称“广清中心”)进行建设,为省、市金融管理部门提供非现场监管、网络舆情监测等功能,旨在防范金融风险、规范行业发展。

此次协议签署以后,广清中心还将与广商所签订具体的业务合作协议,并进行系统的接入与测试。广清中心将及时披露相关工作进展情况。


广州商品交易所简介:

广州商品交易所有限公司是经广州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保留、广州交易所集团投资经营,已通过国务院部际联席会议审查验收,从事各类大宗商品现货交易及服务的第三方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广商所与渠道商、交易商、金融机构、仓储物流、检验检测等市场参与方强强合作,首创“平台+渠道商+供应链金融服务”的现货电子交易模式:即交易所提供公开、公平、公正的电子交易平台,渠道商提供交易品种、组织买卖方进场交易以及提供物流仓储等配套服务,金融机构提供结算服务,以金融促进和带动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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